本部分规定了一种通过在测量面上测量声强法向分量来测量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方法,测量面应完全包围被测噪声源。 本部分能够用于具有确定的稳定测量面的任何声源,在此测量面上,被测声源和其他明显的外部声源产生的声音在时间上是稳定的。被测噪声源的范围通过测量面的选取来定义。本方法能够用于满足本部分所有相关要求的指定测试环境。 本部分不适用于被测声源声功率为负数的任何频带。 发布日期: 2006-5-8 实施日期: 200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