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连续玻璃纤维纱的分类与代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单纤维直径小于13μm、线密度小于600tex、有捻结构的无碱玻璃成分和中碱玻璃成分的单股纱和合股纱。不适用于无捻结构纱、定长纤维纱和变形纱。 发布日期: 2001-5-11 实施日期: 20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