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发酵性豆制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或其他杂豆为原料经发酵制成的腐乳、豆豉、纳豆等发酵性豆制品。 发布日期: 2003-9-24 实施日期: 20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