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1日,瑞典海事管理局宣布制定了对有效的法规(SJÖFS 2004:30)的修正法规。
该修正法规把原法规第2章第4项,计算在船上儿童救生衣所需数量的基础已经从“允许在船上的乘客数量”修改成“在船上的乘客”。
把第2章第4项的条款2中有关在D海区或D海区以上的海区运行的船舶(这些船舶不带救生艇或救生船,最低限度携带两套浸水服装以满足救生设备(LSA)规范2.3项的要求)的要求已经删除。
该修正法规将于2006年8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