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公历日期和时间以及时间间隔的表示法。它包括:
a)用年、月和月中的日表示日历日期;
b)用年和年中的日表示的顺序日期;
c)用年、星期数和星期中的日数表示的星期日期;
d)基于24小时计时系统的一日的时间;
e)当地时间与协调世界时(UTC)之间的时差;
f)日期和时间的组合;
g)时间间隔;
h)循环时间间隔。
本标准适用于在信息交换中所涉及的日期和时间表示。
本标准不包括日期和时间表示法中用文字表示的日期和时间,也不包括未以字符表示的日期和时间。
本标准考虑了闰秒,它们有时在日历月的末尾插入,以保持日历日在天文学上的精度。
对用本标准表示法表示的所有数据元,本标准不给予其任何特别含义和解释。其含义由应用的语境确定。
发布日期: 2005-03-28
实施日期: 2005-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