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2日,加拿大环境部发布了题为“关于在《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1999》目录1中列出的包含某些物质的产品的法规提案”。该法规提案将禁止制造、进口和销售含汞的产品,一些没有可行替代方法的必不可少的产品(例如灯具和牙科用汞合金)可以豁免。豁免的产品将列入该法规的目录中。
含汞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灯具、电池、牙科用汞合金、恒温器、开关和继电器、温度计、其他测量装置、轮胎平衡机。
该法规提案拟于2012年1月1日生效。将为执行法规中提出的要求提供6个月的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