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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芜市质监局开展轮胎、餐巾纸生产企业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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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电视台2011年“3.15”晚会上曝光天津锦湖轮胎违规问题和河北部分造纸厂生产问题餐巾纸等违法行为后,根据省局《关于开展轮胎、餐巾纸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山东省莱芜市质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市辖区内轮胎、餐巾纸生产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的执法检查。

  目前,我国对汽车、摩托车用轮胎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3C)管理,对餐巾纸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此次专项整治轮胎企业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获得3C证书,生产的获证产品是否与3C证书相符,是否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或作业标准等规定的配比使用原片胶和返炼胶,是否制定成品出厂检验规定并遵照执行等。餐巾纸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无照违法生产的情况;是否存在使用脱墨纸等回收再生纸、含有增白剂、荧光剂等劣质纸或有毒、有害、有污染原料生产的情况等。

  截止目前,莱芜市质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轮胎企业2家,已获得3C认证,餐巾纸生产企业1家。同时对辖区内的轮胎、餐巾纸生产企业和轮胎销售网点进行集中检查,未发现上述违法行为。

  下一步,莱芜市质监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该类产品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不按照工艺规程或作业标准等规定生产等违法行为。并以此次行动为抓手,推动企业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作者:韩焕英 来源:山东省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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