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举报,山东省济南市质监局稽查局执法人员,在市中区七贤镇杨庄村内,端掉两处无证加工熏鱼食品的黑窝点,现场查获熏鱼成品400余公斤,半成品200余公斤,货值10000余元,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产品和生产工具进行了没收。
接举报后,济南市质监局稽查执法人员,不到20分钟就赶到了现场,将其逮个正着。
该窝点生产环境极差,其产品质量无法保证。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远远就闻到一股腥臭味,街道西侧的一个院内,铁大门敞开着,院内简易遮阳棚下,堆放着沾满油污的塑料桶和各种加工工具,几名工作人员正围在一脏兮兮的大铁锅前加工着熏鱼制品,半成品凌乱不堪地放置在周围,面对执法人员的突然出现,加工者无法应对,东躲西藏,老板也不知去向。
执法人员到室内检查发现,在黑乎乎的室内,地面上堆放着成袋的已熏制好的鲅鱼、带鱼制品,室内一侧放置着各种杂物,执法人员没有发现任何化验设施、设备及化验人员,也没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食品生产的有效证件。在街道的另一侧的院内,加工熏鱼食品的窝点,生产环境和条件也同该业户相似,老板和工作人员已不知去向,执法人员依法对熏鱼成品、半成品,以及生产原材料、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业户没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食品加工生产,且生产环境极差,根本不具备生产加工食品的条件,其产品质量无法保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像此类无证生产食品的黑窝点,只能依法取缔。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济南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有无证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可直接拨打“12365”质监热线,向质监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