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宿迁市质监局立足食品安全法,着力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生产领域食品安全。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大力开展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宣传活动,强化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培训,督促企业法人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是督促企业自查。严格要求企业对照《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全面自查,全部提交自查报告,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内容。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业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程跟踪整改,形成“闭环”监管。
四是严打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行为,对涉及违法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
五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该局食品信用记录的推手作用,树立行业“标杆”,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