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新闻媒体曝光含有“瘦肉精”的猪肉进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后,安徽省宣城市质监局高度重视,紧急研究部署,在原有常规监管基础上制订了严加监管工作方案,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检查和打击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杜绝含“瘦肉精”的猪肉进入生产加工环节,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宣城市质监局一是迅速开展抽样检验。对辖区内所有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重点检验以猪肉为原料制成的加工食品。二是严格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执行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是否建立销售台账等,特别是对生产企业采购原料(鲜肉、冻肉等)是否向供货者索取含有“瘦肉精”检测项目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进行重点检查。三是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对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和不合格产品将严格依法处理。发现企业生产的肉制品中含有“瘦肉精”的,立即封存扣押,并督促和责令企业召回产品,对企业违法行为从严立案查处,努力确保全市生产加工肉制品中不出现“瘦肉精”。四是公布举报投诉电话“12365”和“2627078”,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提供有关含“瘦肉精”猪肉的信息和线索。
目前,宣城市3家猪肉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秩序良好,未发现使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作为生产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