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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古蔺县质监局:四个“必须”强化电梯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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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省古蔺县质监局组织全县近20家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召开了全县电梯专项整治工作会。

  会议组织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负责人观看了电梯事故警示教育片,通报了全省近期发生的几起电梯事故,安排部署了古蔺质监局2011年电梯专项整治工作。

  周刚副局长在会上要求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做到四个“必须”,一是使用单位必须与在古蔺设有办事处且具有维保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二是使用单位在接到电梯故障报警后必须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和监察部门,不得单独实施救援或从事电梯维修工作;三是维保单位必须按《电梯使用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要求保质保量维保电梯;四是维保单位必须在接到困人故障报告后1小时内抵达现场。

  目前,古蔺县共有电梯42台。此次专项整治将按《古蔺县电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清查居民住宅小区、医疗单位、宾馆酒店、商场市场等人员集中场所使用电梯维护保养状况,组织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整改存在问题,将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将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到位,形成整治的长效监管机制。

作者:佚名 来源:泸州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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