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至3月1日,根据省质监局安排,市质监局将配合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的计量专家组对我市宣州区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开展2011年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省级计量专项监督抽查。抽查涉及糖果、肉制品、调味料等多个食品类产品,在宣州区境内共抽样45组。
在日常生活消费 中,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对已包装好的商品(定量包装商品)忽视了计量问题,大多数没有检查其实际净含量与标注明示的净含量是否相符。市质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定量包装商品时,请注意以下7个方面的事项:一是要尽量到信誉好的超市和商店购买商品,这些商场进货时把关较严。二是要仔细查看产品的生产厂家是否为大中型企业,一般情况下,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计量合格率比较高。三是要看定量包装商品外包装上是否印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合格标志“C”。“C”(英文China的第一个字母 )标志是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合格标志。定量包装商品带有“C”标志,表明其净含量是有保证的,是生产企业对消费者的承诺。四是要查看是否在外包装的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注了净含量;配套包装商品是否标注了每一类商品的净含量;多件包装商品是否标注了所含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固液两相商品(如罐头、瓶装菜等)除用质量标注净含量外,看是否还用质量或百分数标注了固形物的含量等。同时,还要检查包装是否有渗漏、破损等现象。不要选购包装已坏的商品。五是要尽量了解掌握国家有关对计量允许偏差的规定要求,特别是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等有关规章规定和相关知识。六是要通过到公平秤上复称来估算、核查一下商品实际净含量与标注净含量的负偏差是否超过允许误差。七是当遇到计量不准问题与销售方产生矛盾时,要及时拨打12365向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投诉。
小知识:1、什么叫定量包装商品?
凡是以销售为目的,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预包装商品均为定量包装商品。药品、电器等商品不能套用此规定。
2、定量商品外包装应标注什么?
定量商品外包装上应在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即去除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装物的实际质量。同时,多件包装商品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和总件数,配套商品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类商品净含量。如果,它的重量足够准,并找专门的计量机构检测合格,还会画一个计量合格的标志。
3、定量包装商品能少几“两”?
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规定》,标称净含量在50-100g(ml)的商品,不得少于实际量的4.5g(ml);200-300g(ml)的,不得少于9g(ml);500(ml)-1kg(l),不得少于15g(ml);10kg-15kg(l),不得少于150g(ml)。
4、对于经营和生产定量包装商品违规商家、企业如何处罚?
生产、经销定量包装商品未标注正确净含量的,责令予以改正;对于未标注净含量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生产、经销定量包装商品经检测后,标注量与实际量不符的,处以2000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