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于国际新能源网的信息,日前,海南省海口市首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正式投入使用。
海口市是去年被列为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第二批试点示范城市。2010年11月,海南电网公司与海口市政府签订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动海口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启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根据《海口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海口市将在今年底以前陆续推出30辆纯电动公务用车。按照计划,海南电网公司今年还将陆续在省政府、市政府、省科技厅等单位建设充电桩,同时加快推进海口市首座大型示范充电站的建设。
据介绍,首批示范充电桩的建设主要服务于政府推出的电动公务用车。这批充电桩采用落地式交流充电方式,具备电能计量、自动适应、智能刷卡、视频监控、智能充电、综合管理等功能,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均达到国家要求。
根据《海口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2012年,海口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规模将达到1050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330辆,纯电动客车30辆,纯电动专用车40辆,混合动力客车350辆,混合动力乘用车300辆。到2012年底,海口将建设大型充电站两个,公交客车充电站4个、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759个。以海马汽车技术中心为依托,将建立1个区域性功能完备的电动汽车检测培训中心;以海马投资集团公司为主,建设1个电动汽车城市道路工况试验中心;以海口为核心示范城市,辐射带动琼海、定安等市县,推动在全岛的示范运行。
据介绍,海口计划到2012年将建立完善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组织管理体系;建立新能源示范运行管理信息化平台,与国家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示范营运车型包括纯电动乘用车、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客车和纯电动专用车等;预计各级政府补贴等实施经费投入达8亿元。
为了保证纯电动车的使用,充电设施、汽车维护、电池检测修理,回收等设施须适度超前建设。预计到2020年,海口50%以上的公交车、出租车、新增公务车均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