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正安县质监局接到该县凤仪镇居民李某的投诉,称其从南川某水泥厂购买10吨复合硅酸盐水泥用于建造房屋,新建房屋顶出现裂纹及渗水现象,怀疑是水泥质量问题,要求厂方赔偿损失。经与水泥厂协调未果后向正安县质监局举报,并请求协助处理。
接到投诉后,正安县质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并请求建设局质监站专业人员一同赶到现场调查取证。质监站专业人员对该房屋顶混凝土现浇板出现裂纹及渗漏现象作了认真分析,可能由多种原因产生,由于产品已全部用完,无法鉴定所用水泥质量。正安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在听取专业人员分析和投诉人李某意见后,联系南川水泥厂家进行协调解决。在正安县质监局的调解下,当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由厂方出现金给投诉方对其屋顶进行相应处理。双方对此调解结果均表示非常满意,并对质监局工作人员积极为百姓解忧的工作精神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