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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需要更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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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消协与中国保健协会日前联合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指引》。“指引”就如何理性消费、辨清标识、读懂功能等保健食品消费提供了诸多建议,这对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当前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日益重视的社会氛围中,这份“指引”的意义还不止于此,我们完全可以赋予它并让它实现更为广泛的社会价值。

  必须承认,当今时代,与科技进步伴生,质量违法犯罪行为也花样翻新,假冒伪劣产品的“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假借“科技”之名误导、忽悠消费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以保健食品为例,随着人们对健康需求的不断增长,保健食品市场不断扩大,产品种类不断增多,但许多打着“最新科技”、“专利产品”旗号的保健食品却并不一定如厂家宣传的那样神奇,“7天减平小肚子”、“两小时能看见排油”、“灵芝孢子油可抑制癌细胞”等广告说辞,多为夸大不实的虚假宣传,有的甚至是无中生有的忽悠,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

  类似的欺骗行为在其他市场领域也经常发生,而这种欺骗行为之所以时有得逞,很大程度上与消费者天然处于市场信息不对称状态的不利地位有关。除非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没几个消费者知道究竟什么是“灵芝孢子油”,至于这种产品的生产条件、生产工艺、生产成本等更是无从知晓。而生产经营为了达到销售赚钱目的,往往并不如实说明产品的成分和功能,特别是在促销炒作时,有意隐瞒或夸大一些信息,误导消费者,这就更加剧了消费者与生产者的信息不对称。如果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被企业恶意利用,那么必然会引发伪劣商品的泛滥,导致各种市场欺诈行为的发生。表面看,企业利用欺骗手段获得了市场利益,但这只是眼前利益,根本上却是一种短视行为。事实上,企业封闭各种信息渠道,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破坏了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最终损害的是企业的长期利益。

  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尽管难以从根本上消除,但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减轻其对市场的影响程度。从企业下手,通过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等多种手段对企业信息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严格监管,这种硬措施当然是必须的,但若从消费者角度考虑,对其消费行为进行“指引”,也是一种极其重要且十分有效的手段。

  就像刚刚发布的《保健食品消费指引》一样,消费者所需要的“指引”还很多。这些“指引”除了要让消费者掌握一般的消费知识,更要着重于教育他们知法懂法,了解自己作为消费者应该享受的权利和生产者应尽的义务。使消费者和生产者在信息动态博弈中实现双赢。

  此外,政府部门要重视加强社会舆论的宣传与监督职能,充分利用社会舆论工具对广大消费者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教育,帮助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的意识。使消费者适当增加购买前的信息成本和学习成本投入,减少购买决策时的信息盲区,改善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以减少购买后的风险。而成熟的消费者群体的形成,反过来会促使生产者自觉披露商品和服务信息,有利于市场有序竞争形成。

作者:胡立彪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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