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桂林检验检疫局完成了对辖区内荔浦罐头食品有限公司、桂林三真食品有限公司和广西荔浦志超罐头食品有限公司3家出口罐头食品生产企业一类分类考核评定及监督管理。这标志该局在进一步健全、完善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做好出口食品分类管理试点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确保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桂林辖区出口食品种类较多,该局通过改革监管模式,对出口食品进行分类管理并开展试点工作,加强对出口食品的检验监管工作。召开了出口食品分类管理试点工作的专题会议,明确了责任和时间。深入辖区出口罐头食品生产企业调研,宣传出口食品分类管理的意义,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情况、生产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和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为提高出口马蹄罐头检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确保出口马蹄罐头质量安全,该局对照欧盟、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或地区对马蹄及其罐头产品相关规定,结合桂林辖区马蹄种植及储存过程农用化学品使用情况、马蹄原料及其罐头成品的农药残留、重金属、添加剂安全监控情况和出口马蹄罐头生产加工、日常检验监管及出口检验检疫情况,开展桂林辖区出口马蹄罐头风险评估,完成了《桂林检验检疫局出口马蹄罐头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为了规范桂林辖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该局结合桂林辖区出口食品实际情况,制定了《桂林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出口食品监管工作的开展。目前,桂林检验检疫局通过转变监管模式,做好辖区出口罐头食品分类管理试点工作,逐步实现了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常态化,为桂林辖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施行分类管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做到了为企业减负、提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