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山东省平邑县质监局开展纸杯标识专项检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纸杯作为盛装饮料的容器,其质量安全与否,对消费者的健康十分重要,为保障纸杯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山东省平邑县质监局对县内销售的纸杯标识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从2009年9月1日起,食品纸质包装袋和纸质容器必须经过QS质量安全认证,并在包装上标注“QS”标识,否则不允许销售。此次共检查12家大型超市销售的纸杯,检查发现,大型超市都加贴了“QS”标识,但在一些小的销售门市部中,执法人员发现,大量未加贴“QS”标识的纸杯仍在销售,其中包括不少“三无纸杯”,对检查中无“QS”标志的纸杯,执法人员当即要求下架并停止销售,并告知小门市部的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规定。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仔细查看包装标识上是否有以下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等国家规定必须标注的内容。如果标识内容标注不全或者标注不规范,最好不要购买。其次,有的纸杯上会印刷缤纷的图案和字样,当纸杯叠在一起时,纸杯外面的油墨必然影响其外面所包裹的纸杯内层,而油墨中含有苯和甲苯,对健康有损害,最好购买外层无油墨印刷或印刷较少的纸杯。不要贪图便宜而选购没有经过认证企业生产的产品,从而给健康埋下隐患。

作者:徐希芳 来源:临沂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9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