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山东省寿光市质监局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四个体系”,有效地推动了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做到依法行政。
一是明确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体系。通过划分5个监管区域,明确区域监管员,签订区域监管责任状等举措,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办案,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规范体系。在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十不准”、“五公开”的同时,制定了《管理细则二十条》、《廉政建设制度》、《工作人员八小时之外管理工作规定》等13项制度,突出对重点岗位、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检查考核,从制度上规范了行风建设的健康发展。同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有错谁承担”的办事原则,严格实行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强化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建立了监督制约机制。局党组书记与各科所负责人、各中层干部与基层工作人员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内容纳入了本单位工作目标,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另外,向社会全面公开建立举报处理制度,设立“12365”举报投诉电话,自觉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并从社会各界聘请了42名行风廉政监督员,定期召开行风建设评议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正行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四是注重实效,落实执法打假考核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和打假责任制考核办法,在执法检查中,派出专职执法人员,每次执法检查,必须两人以上,挂牌上岗,首先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实施检查,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