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汕头市政府印发《汕头市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工作意见》(汕府〔2010〕136号),该《意见》建立了政府统筹协调、部门科学监管、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的大质量工作机制,明确了质量强市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建立健全质量工作领导机制,二是强化质监部门在质量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三是落实质量责任“三大责任”,四是加强质量基础工作,五是完善质量工作方式方法。
汕头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质量强市作为一项重要战略来抓,《意见》的颁发是汕头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为汕头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质量工作向宏观层面转变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和措施。《意见》高瞻远瞩、目标远大、措施系统、务实可行,为质监部门加强质量工作提供了重大机遇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