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质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黑龙江省质监局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有关部署,采取“四个明确”全面开展“双打”工作。
一、明确组织分工,落实领导责任
制定“两打”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构建起由局长牵头,主管人员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任务分解,切实履行职责,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
二、明确工作目标,确保整体推进
明确以查处一批伪造或冒用3C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质量标志、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大案要案为总体目标,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形成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明确监管重点,提升执法效能
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以汽车配件、手机产品以及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防伪标识产品,曾经出现过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或存在无证生产行为的地区,特别是区域内重点产品制造集中地等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63人次,对建筑工地使用电线电缆、化妆品、刹车油等产品开展了检查。其中,检查建筑工地15家,抽取样品11批次,样品已送省质检院进行检验;检查化妆品销售单位32家,美容店17家,对检查发现的存在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志标注不规范等问题的化妆品进行了封存并对业主进行了处理;检查刹车油经销企业23家,汽车维修企业14户,检查产品63批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对问题产品进行了封存。
四、明确责任意识,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和完善有效监管方法,打击制售假劣产品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通过拨打“12365”接受公众和权利人的举报投诉。同时,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引导公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