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日,上海市崇明县质监局邀请了上海市质量技监局监督处、法规处等负责人,会同崇明县公安、检察、法院、法制办相关执法分管负责人,在崇明质量技监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崇明县质监行政案件专题研讨会。
此次会议是崇明质量技监局贯彻落实上海市质监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关于“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质监”要求的重要内容。会议对崇明县质监局承办的某钢厂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大规格钢筋的案件进行了研究和讨论,特别针对办案过程中在行政相对人不配合情况下,对该案件如何处理献计献策,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质监行政执法人员与公安部门探讨了行政案件涉刑移送的标准,请教了检察部门在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如何避免渎职、侵权犯罪等注意事项,与崇明县法院协调了案件办理后相对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处理程序,并对当前行政办案和处罚中的热点、难点进行了研讨,初步确立了联合办案的行动机制。
下一步,崇明质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建设法治质监,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力度,努力提高综合办案能力,开创崇明质监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上海质监事业的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