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质检总局“四五”普法先进单位、青岛市“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青岛市质监局自“五五”普法以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取得了明显实效。
自2006年以来,为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实施,青岛市质监局开展了“明确职责、打造流程”工作。截至目前,青岛市质监局已经形成了以《执法依据汇编》、《工作职责汇编》、《工作流程汇编》为核心,《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规则》、《内部审计暂行办法》、《干部人事工作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为支撑的一系列质监制度体系,有效规范了依法行政工作行为,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在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的同时,青岛市质监局不断创新执法监督形式,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该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从提高对执法工作的认识、加强综合执法体制建设到具体执法中的38个关键环节问题依法进行了规范,避免了因执法中带有普遍性以致影响执法水平和质量,容易导致行政复议诉讼和执法纠纷等关键问题的出现。该《意见》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领导认可和山东省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质监系统进行了转发学习。同时,该局组织开展的规范行政处罚决定书活动、出台的《关于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试行)》、积极探索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执法的新机制等工作,都走在了全省行政执法部门的前列。
青岛市质监局局长王殿章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建设法治质监的素质能力;不断深化职责、流程贯彻落实,健全建设法治质监的长效机制;深入抓好“四项建设”,保障建设法治质监协调推进;切实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增强建设法治质监的有效性;以正规化、现代化理念引领法治质监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