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石台县质监局组织对全县所有菜籽油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了定期监督抽查,共抽查菜籽油样品66组,合格61组,不合格5组。其中水分及挥发物超标3组,加热试验(280℃)出现大量析出物2组。本次定期监督抽查对色泽、气味和滋味、加热试验(280℃)、折光指数、相对密度、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值、过氧化值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针对本次菜籽油产品定期监督抽查结果和反映出的问题,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生产企业,石台县质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扶优扶强。对抽查中产品质量被判为不合格的企业,依法按照《产品质量法》和《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管理办法》等规定,督促企业采取可行措施,查找原因,认真整改,到期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