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9月6日至10日,山东省德州市质监局信息所对全市11个县、市(区)的百货商场及超市销售的商品进行了一次拉网式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商品条码的真实性、有效性,是否存在店内码以及零售商品的商品量、定量包装产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共走访超市27家,对超市经营的各类商品进行了普遍检查,其中重点检查了化妆品、卫生用品、日用百货、儿童用品、冷冻食品、散装食品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结果表明,大部分商品条码使用较为规范,但也存在少数伪造、冒用、过期的商品条码。通过本次检查,全面了解了德州市各商场、超市的条码使用情况,同时现场宣传了商品条码的基本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了商品条码的使用。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各超市货流量也越来越大,一些不合格商品流入流通领域一定程度上给市民的购物带来了不便。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时尽量不要购买无商品条码的商品,以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如果对商品条码有疑问可向质监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