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黑龙江省大庆市质监局“四项措施”强化食品添加剂管理工作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为全面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保证辖区食品质量稳步提升,黑龙江省大庆市质监局“四项制度”强化对食品添加剂管理工作力度,确保辖区百姓饮食安全。

  一是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

  二是严格进货验证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向供货单位索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还需向企业索要生产许可证,以及该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和进货单据,并认真做好登记记录,详细登记每种添加剂的进货来源、时间、数量等信息,切实把好进货验收关。

  三是严格实行合法使用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对产品配方、出入库管理及添加剂使用限量的规范管理,突出关键控制点配料的管理,切实把好使用过程管理关。

  四是严格实行专人专柜统一保管制度。督促企业明确食品添加剂的保管责任人,明确其职责,统一食品添加剂进货渠道,确定专人负责添加剂的领用,并配备相应精度的计量器具,确保添加剂使用不超量。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6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