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根据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厅局共同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陕质检联[2010]9号)要求,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就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质量月”活动提出以下要求,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各监督机构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品牌、标准、信誉、服务和效益为重点,围绕“质量提升”,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努力把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到新水平,为推动我省建筑业市场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宣贯《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全省统一部署的活动
(一)举办好“质量月”现场咨询活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开展“质量咨询宣传日”活动,各地要制作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受理质量投诉。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质量月”活动。各地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在“质量月”期间举办专题晚会、施工技能比武、质量大讲堂等活动。
(三)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各地要借“质量月”活动的东风,以宣传《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主线,积极开展知识竞赛、演讲、征文、座谈等活动,全面推动我省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
(四)要加强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通过“质量月”宣传活动,各监督要加大对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提高对保障性住房、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程等民生工程的质量监管意识,加强对建设各方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法监督,不断总结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促进陕西省工程质量水平的稳步提升。
(五)组织、动员企业参与“质量月”活动。要发动企业悬挂“质量月”宣传旗帜、张贴“质量月”宣传画和标语,学习《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企业质量文化;促进企业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隐患排查和整改、技术革新活动。通过本次质量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和广大职工品牌意识,提升企业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四、活动要求
(一)各地要周密策划,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创新“质量月”活动的内容、形式,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打造出“质量月”活动的品牌。
(二)各地要结合“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推进品牌战略、标准贯彻实施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等工作;要在“质量月”活动中突出民生主题,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工程质量问题。
(三)各地要广泛动员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要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企业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将“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植根于企业文化之中,并成为企业领导和员工的核心价值观。
请各监督机构于2010年10月13日前将本次“质量月”活动的总结材料报送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附件:2010年 “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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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