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液化气生产、销售单位的经营行为,近日,山东费县质监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全县18个乡镇开展调查、摸排,对液化气充装单位进行安全宣传、整治,深入气体充装站向企业管理人员宣讲《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做好气瓶的按期检验和报废处理工作,把好气瓶出厂关,确保出厂的气瓶合格、安全。同时,执法人员对摸排出的一家液化气销售门店进行安全宣传和检查,确保门店不销售过期、报废等不合格、不安全的液化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