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县质监局“五个加强”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针对每年食品安全监管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及地修订完善了《进一步加强区域监管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区域监管责任、对象和内容,工作职责、标准、程序和考核办法等。在工作中全面落实“四查、四建、四落实”的食品生产监管模式,使食品生产监管纳入科学监管、从严监管、动态监管、依法监管轨道,真正把从源头、从基层抓食品安全的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市场准入工作体系建设。一方面严格准入条件。在现场核查中,严格按照细则要求核查,不随意降低标准;在许可流转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流转,不随意增加和简化;在发证检验中,严格按照标准检验,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另一方面加强证后监督。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在年度报告、区域巡查等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获证企业的有效监管措施,实施对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今年还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制定了具体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及《年度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购样检验)计划表》,严格按监督管理计划实施监管,确保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加强督促落实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定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宣传单1500张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160份,免费发给食品企业,要求食品企业把日常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记录在册,并存档,便于日常监管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情况。
四是加强应急反应体系建设。建立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队伍,细化应急预案中的措施、步骤,使工作程序更科学合理,并制定了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掌握应急处置程序,保证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效运行。举行食品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完善体系,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五是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工作中,大足县质监局不仅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质监部门负监管职责、企业负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关键责任,而且在内部层层建立了行政机构监管把关、技术机构检测把关、执法机构执法把关的食品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把落实食品生产监管责任做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