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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调整条形码服务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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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调整条形码服务费收费标准,取消商标查询费和统一代码服务费。

  发改委对加入费、胶片制作费、系统维护费的数额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对申请使用十三位数字标准码的企业一次性收取加入费,收费标准为每个企业1000元。胶片制作费收费标准为每张40元。系统维护费收费标准为进出口公司每年2000元,集团公司每年1500元,单个企业每年1000元。

  商标查询费和统一代码服务费得以取消。通知指出,取消通达商标服务中心为境内、外单位和个人办理商标查询时收取的商标查询费。有关单位不得要求商标申请人到指定机构进行商标查询并收费。取消中标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取的统一代码服务费。

作者:郭新志 刘林鹏 来源: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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