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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布洪灾期间食品安全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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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洪灾期间食品安全,防止发生各种食源性疾病,日前,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洪灾期间食品安全警示:

  一是把好食品“入口关”。主要是做到“九不要”:不要喝生水、不要吃被洪水浸泡或未洗净的瓜果、不要吃过期的糕点、不要吃变质饭菜、不要吃不新鲜的水产品、不要吃死因不明的畜禽肉、不要吃发霉的米面,防止不安全食品所致的疾病。

  二是注意公共餐饮场所、餐具安全管理,加强对集体食堂、食品原料、食品容器的安全管理。

  三是正确选择食品,避免误食而中毒。对汛期救援洪涝灾区的各类食品,在食用时要仔细检查,如果发现被水浸、受污染或发生霉变不能食用;在暂时性食品匮乏时,请勿采食蘑菇、野菜、野果等,以免误食中毒。

  四是受灾地区在水退过后恢复生产时要对工作、生活环境以及各种用器具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尤其是各种炊具、食具更要反复煮沸消毒,以避免交叉污染。食品的保存、加工都要严格按食品安全要求操作。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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