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稳步好转,近日,浙江省玉环县质监局在全县范围内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警示制度。
该制度针对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个人,对于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含两起)特种设备一般事故或发生一起较大以上事故(事故界定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给予红牌警示;对于发生一起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给予黄牌警示;对特种设备存在超期未检或未办理使用注册登记手续仍在使用的,向单位(个人)发警示函。同时,规定受到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个人)必须向质监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报送整改情况。
据悉,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警示制度是玉环县质监局积极探索特种设备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举措之一,旨在有效提升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