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中光伟业进出口公司给秦皇岛检验检疫局局长李长生寄来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信中称:“我们满怀感激之情向你们报告一个好消息,我公司与荷兰X家公司经过1年多的交涉,对方同意赔偿我公司经济损失150多万元……正是由于贵局提供了正确检验依据,领导重视和帮助,才使我公司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为此,我们怀着感恩之心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感谢!”
事情还需要从2008年初说起。2008年1月3日至25日,秦皇岛检验检疫局接到专门经营进口饲料添加剂的北京中光伟业进出口公司陆续报检来的3批5票进口荷兰的饲料添加剂——浓缩乳清粉的报检单,总重1857吨、83个集装箱。
2008年1月3日,第1批30个集装箱货物到港后,负责检验的秦皇岛检验检疫局植检处派袁国增等两名检验检疫人员来到秦皇岛港湾集装箱码头开箱验货,并抽取了1份混合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两天后就出来了,该批货物外观正常,粗脂肪含量0.31%,粗蛋白含量9.46%。
负责该批货物的检验员拿到此结果后,发现粗蛋白含量低于外商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单”中粗蛋白含量10%,更是远远低于“农业部进口登记证”(俗称进口许可证)要求的大于等于23%的标准。检验员立刻将这一情况向科里进行了汇报。
如何评价该批货物,科长赵玉平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了研究,认为该批货物很可能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进一步关注以后陆续到港的货物的质量情况。
第二批货物33个集装箱、第三批货物20个集装箱分别于2008年1月17日和25日陆续到港。为了避免集装箱内取样的局限性,增强样品的代表性,要求货主将这两批货物卸到指定的口岸仓库。货物从集装箱卸到仓库后,赵玉平带领袁国增等两名检验人员按照SN/T0635-97标准和生产批次,抽取了9个生产批次的样品。
样品再次送到实验室检测。化检实验室刘桂宾主任再次按照操作规程,仔细地对这9个样品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粗蛋白含量最高的为13.71%,最低的8.58%,加权平均为9.30%,与第1次的检验结果基本一致。
两次检验结果均证明了进口的货物确实存在问题。检验人员立即将这一情况向植检处领导进行了汇报,处长赵署国了解到详细情况后,认为我方检测的粗蛋白含量与合同和信用证要求的相差很大,为保证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决定将样品送到国家指定的权威检验部门——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进行检验。7月22日,检测结果出来了,样品的粗蛋白含量为9.18%,与秦皇岛检验检疫局的检测结果基本一致,质量不合格毋庸置疑。
据此,秦皇岛检验检疫局出具了检验证书,评定该批货物品质不合格,并向进口企业严正指出该批货物品质严重不符合农业部进口许可证的要求。
北京中光伟业进出口公司依据秦皇岛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检验证书,与荷兰X公司协商赔偿。该公司的驻华商务代表不仅不承认货物质量方面的问题,还认为北京中光伟业进出口公司存在诈骗行为,上告到秦皇岛市公安局要求立案调查其诈骗罪。
2008年9月25日,秦皇岛市公安局经侦处,打电话向秦皇岛检验检疫局调查相关情况。植检处领导详细叙述了多批次、取样检测,并送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比对实验结果,最终出具不合格证书的过程。
2008年12月8日,秦皇岛市打假办调查该批货物的检验情况,秦皇岛检验检疫局再次将检验过程据实相告,为否决“诈骗”的说法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真相终究会战胜谎言,历经4个月的调查,在真实的数据和大量的事实面前,秦皇岛警方否决了该公司驻华代表的说法,撤销了其立案申请。后经国际认可的独立检测机构进一步检验,和长达1年多的交涉,该公司终于承认了秦皇岛检验检疫局的结果,并愿意赔偿,此事获得了圆满解决,从而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此次索赔时间跨度大、谈判难度大,但在真实有力的证据下终于获得成功,不仅保护了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也树立了中国检验检疫在国际贸易中的公正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