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烟台海阳市商业幼儿园的一辆专用校车正在办理手续。据悉,这是烟台市第二辆专用校车。由于购车资金、司机配备等多种原因,烟台所有小学用上新国标专用校车有点难。
标准:要安装“黑匣子”
我国首部小学生校车安全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对专用小学生校车的防火措施、安全带、照管人员座位、车窗、出口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最引人眼球的是,校车必须安装“黑匣子”。
“黑匣子”即汽车行驶记录仪,用来记录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等信息。除此之外,校车车身通体底色应为黄色,内饰材料阻燃率要高,每个小学生座位应安装安全带。专用小学生校车应至少安装一个照管人员座位,当座位数超过40个时应至少安装两个照管人员座位。双层客车、铰接客车不应作为校车。每辆校车应设置乘客门、应急门、应急窗、撤离窗口,各种出口的最小尺寸都有严格规定。校车至少应设2个应急出口,乘员为13至24人时应急出口数量不少于3个,人数增多,应急出口也要多。
现状:全市共有两辆
据了解,目前烟台市14个县市区仅有两辆专用校车,一辆是莱阳市冯格庄街道办事处桃园庄村委会为本村学生购买的,另一辆就是正在办手续的海阳商业幼儿园的校车。
调查发现,学校正在使用中的校车,小至微型面包车、商务车,大至数十座位的客车,不论在车型还是性能等方面,都是“五花八门”。虽然不少县市区对接送小学生的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为这些车辆喷涂统一的外观标志或悬挂统一标志牌,但这些车辆并非针对未成年人设计的特殊车辆,严格来讲,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校车”。
部门:统一配备有点难
“按照那个国标来衡量的话,除了已有的两辆专用校车,其他的都不符合标准。”教育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说。据透露,统一配备校车需要大量的资金,还要聘用专职司机,不管是教育部门还是学校,都难以承受。
据介绍,关于“校车”的规范管理,烟台一直按照山东省的《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或租用拼(组)装车、报废(或延缓报废)车、外地机动车接送学生,不得使用或租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后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接送学生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并与公交车享受同等优先通行权。
“学校一直狠抓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相关负责人说,校方一直强调学生不要乘坐超载车辆,不要在车内嬉戏打闹,做到安全、有序地放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