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企业或其它组织追求卓越经营绩效,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湖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湖政办发〔2010〕60号)的规定,7月8日,浙江省湖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申报2010年湖州市政府质量奖的通知》(湖质奖评办〔2010〕1号),正式启动了首届湖州市政府质量奖的申报工作。湖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对象应当是湖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质量管理和社会经济效益方面取得卓越绩效的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企业或组织。申报受理时间截至8月31日。湖州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将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好中选优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