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配合国家农林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完成抽样检验工作,黑龙江省肇源县质监局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大米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肇源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县内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大米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协助国家农林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作人员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检查和监督抽样,并对停产企业下发通知,要求其恢复生产时须提前报告,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有使用豆油抛光的现象,经检查未发现有企业使用豆油抛光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