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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溢≠水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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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笔者和另外一位同事在张家港东海粮油码头对一艘进口大豆“PETANI”轮进行压载水舱测深时发现,10个上边柜压载水舱都已全部压满,船方认为不用测量水深,均按满舱计算。但笔者查看了一下船舶纵倾为3米,如此大的船舶纵倾已不能认为水溢就是水满。船方大副起初不理解,最终在笔者的再三解释中找来了一根与测量管口基本吻合的长铁管重新进行测量。经过2个小时的艰苦测量,发现常数为290吨,与船方预报280吨基本一致。如果按照满舱计算,常数则为-30吨,两者相差320吨,即货物要多算320吨,按进口大豆每吨394.7美元计算,会给收货人带来12.6万美元的损失。

  水尺计重是国际上公认的一种科学的计重方法,它是通过对承运船舶的排水量及船用物料的测定,依据船舶图表计算所载货物重量的鉴定方法。在船用物料的构成中,压舱水占了很大的分量。但在装货前或者卸货后测量上边柜压舱水时,经常遇到水从测量管溢出。有的船方简单认为水溢出测量管就是水满舱,其实不然。当船舶存在较大纵倾时,特别是上边柜压载水舱测量管的高度低于该压舱水位或者内部存在产生的压缩空气,虽然从测量管向外溢水,但内部并非水满舱。正如水从玻璃杯口溢出,可能是由于玻璃杯倾斜原因,而非真正玻璃杯内水真满。如果水溢按照水满计算,压舱水量将会偏大,也就是船用物料偏大,将直接导致船舶常数偏小,其结果是计算出来的货物将会比实际货物多,也就是说收货人实际没有收到计算出来的那么多货,这样就会给收货人带来损失。

  遇到水溢舱现象,通常有两种方法解决:一是在测量口处加“延长管”,使液面处于“延长管”内某一位置,测出实际水深并进行纵倾校正;二是建议船方泵出部分压舱水,从而使水能够正常测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两种方法均存在缺点。第一种加“延长管”法费时较长,步骤繁琐,开关测量管盖会引起水花四溅,并且各轮上边柜测量孔直径不尽相同及上边柜内压力不等,需要“延长管”的粗细及长度不一样,准备及携带“延长管”存在诸多不便。第二种泵出部分压舱水法也存在耗时较长,鉴定人员登轮后只得无奈等待或无功而返,白白浪费鉴定人员工作时间。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郑重提醒船方:由于水溢并非水满,而水溢时又存在测量困难,在鉴定人员登轮实施水尺计重时,船方不要将压舱水泵至水溢状态,应达到正常测量范围,并事先测量好压舱水深,鉴定人员复测时会心中有数,这种做法既避免了因水溢产生船舶常数方面的纠纷导致货物严重失实又节省了大量鉴定时间。

  (作者单位:张家港检验检疫局)

作者:刘新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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