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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县召开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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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山东莒县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现场会召开,全县50余家获证食品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山东省日照市质监局李可志副局长、莒县人民政府徐文兴副县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莒县质监局局长刘文堂主持了会议。

  李可志同志在讲话中指出,食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国家形象,关系改革开放、社会稳定的大局,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各企业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要学习典型经验,全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徐文兴同志在讲话中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强化措施,典型引路,全力推进监管责任和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国家质检总局119号公告出台以后,县质监部门已经召开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宣讲培训班,下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程度。各企业回去以后,也要在企业内部继续认真搞好宣传培训,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按照相关规定,全面落实责任。各监管部门要坚持“政府领导、依法督促、落实责任、从严监管”的原则,按照“督促落实责任、积极帮扶指导、严惩责任缺失、鼓励诚信经营”的指导思想,督促、检查、帮扶食品加工企业建立并落实各项制度。各食品加工企业要按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14项规定,采取更加严格有效的控制措施,自觉落实好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发挥典型引导,创新思路方法。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发挥典型的引导带动作用,及时发现、宣传工作开展好的企业,并组织现场观摩学习。各企业要在学习中认真思考,创新思路方法,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的各项规定,不断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

  会上,山东信中食品公司就如何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了典型发言。入会人员还现场观摩了信中食品公司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作者:池忠 尉月英 来源:莒县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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