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保护福州市地理标志产品,明确有关部门职责,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和管理,确保福州市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和特色,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5月31日,福建省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州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这是我省第一部由设区市政府出台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它标志着我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进一步升级。会上,福建省副省长、福州市市长苏增添对福州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挖掘地方特色产品,加快申报的速度;二是要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保证产品的质量;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产品知名度。
近年来,福州市质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截止目前,福州市共有平潭水仙花、永泰李干、福州脱胎漆器、福州茉莉花茶等四个产品获准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寿山石进入了技术审查阶段,有望近期获得批准;漳港海蚌、定海湾丁香鱼等两个产品正在申报当中。同时,福州市质监局还联合有关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目前已有40家生产企业申使用专用标志,今年还将有近40家企业申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