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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放心”不如查处“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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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1月底,南京市的放心早餐网点已经达到了600多个,分布于13个区县。这给冬季市民的早餐提供了质量和数量保障。据该市商贸局介绍,今后,放心早餐店还要严格评审标准,对每一个参加评审的早餐企业都将由商贸部门会同市容、卫生、环保、工商等部门,评定“综合分数”,确保质量过硬。

为什么要对早餐店进行如此严格的评审?当然首先是为了让消费者能够“放心”。但是,仅仅是给一些过了评审关的早餐店挂上一块牌子,那么,对保障市民早餐的质量与数量意义将十分有限:南京市13个区县一共有多少个早餐店?这600个占据了其中多少的比例?或者说评审没有过关的早餐店又有多少?与评审已经过关的早餐店相比,谁是大头,谁是小头?

假如我们换一种思维,也就是说不是评审“放心”店,而是查处卫生及质量等不能达标的让人难以放心的早餐店,将其淘汰出局,那么,对于保障市民早餐的“质量和数量”来说,是不是更具积极意义?当然,如果我们这样做,可能不仅无法从评审中获取经济上的回报——按照一般的做法,各类“评审”免不了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而且将意味着自找麻烦:许多从事早餐生意的从业者多是小本经营,并且其中不乏城市失业者与从农村进入城市的准农民,要让他们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和经营,闲话肯定是一箩筐,麻烦肯定是一大堆。

谁都知道“病从口入”的道理,所以,国家才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与经营作出了相当严格的规定。我们还知道,作为我们的卫生、环保、工商等部门,做的不就是这些工作吗?既然是我们职责范围之内的事,那么,你就不能怕麻烦———如果怕,那么,还要你干什么?所以,为了保障市民早餐的“质量和数量”,我们宁可自己麻烦一些,也决不能让不合格的早餐出现在市场上。与此同时,对于那些小本经营者,靠做点早餐维持生计的各类从业人员,我们应该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发,努力帮助他们提高产品的质量,保证产品的数量,使得他们与消费者最终能够双赢。

作者:严阳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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