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嘉兴市一家企业未经许可擅自制造压力容器的违法行为,从5月份开始浙江省嘉兴市质监局加大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安全监察工作力度。
一是各特种设备生产(检验)单位要对本单位资源条件、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现场管理、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自查,于5月底前将书面自查总结材料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
二是从5月份至7月份,嘉兴市质监局将组织检查生产单位20家,届时由市、县(区)安全监察人员和技术机构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列入检查计划的生产单位进行检查。同时另行对全市辖区内总数5%左右数量的持证生产单位实施全面检查,按照随时组织、临时通知的要求,在检查实施前2天通知被检查单位;
三是检验机构在新“容规”与老“容规”同时实行的过度时期,对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监检过程中注意新旧安全技术规范不得混用,按新“容规”设计的容器其封头、膨胀节等都应按新“容规”设计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