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范围内从事摩托车和助力车(包括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商户进行了一次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是上述产品的外标识是否规范、摩托车的“3C”证书、电动自行车是否取得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通过检查,有效避免了不规范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进入本地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以及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