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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贯彻实施限制过度包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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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质监局发布消息:从4月份起《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新标准对饮料酒、原料粮食、糕点、保健食品、化妆品、其他食品等商品的包装空隙率和包装层数都做了具体规定,如饮料酒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55%、糕点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50%、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60%;饮料酒、糕点、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层数均不得超过3层,发现超过60%给予处罚。

  同时,新标准要求商家充分考虑包装的经济性和实用性,避免为追求其他功能而增加包装成本,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烟台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度包装不仅造成需求的不合理增长,而且加剧资源能源供应紧张状况,助长不良社会风气。部分包装材料使用了化工物质,在生产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能源,不利于国家节能减排工程的实施。今后,他们将根据新标准加强对相关厂商的监管,倡导低碳消费。

作者:莫言 赵金忠 卢鹏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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