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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质监局采取四项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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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质监局制定下发了《东莞市质监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专项工作任务分工》,将今年东莞市质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分解到东莞市质监局系统各科室、分局及事业单位,采取四项措施严格落实党廉责任制,确保全局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提出局党组一年安排两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各部门负责人特别是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要强化党廉建设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上级机关部署的重大专项工作任务纳入责任制框架加以督办。要求各部门加强对重要岗位一线工作人员的管理,开展行风廉政承诺行动,提出自我廉政承诺,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深化教育活动。明确提出在东莞市质监系统内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活动,集中开展“五个一”学习教育活动: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开展一次“大家谈”活动、听取一次企业代表意见建议、体验一次办事服务、制定一个整改方案。要求领导干部要有自觉接受教育、自我教育的意识。要求各部门加强对窗口及重要岗位一线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预防调研,特别是要针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检验检测、认证评审等工作性质、特点,认真排查“风险点”,开展经常性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健全防范机制,做好廉政风险防范。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广东省质监局以及东莞市质监局党组布置的重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执行力建设情况特别是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困难和存在问题,积极向局党组反映检查情况,做好决策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是完善组织保障。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充实纪检监察力量,要求各事业单位须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一名人员具体负责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各业务部门指定一名人员作为信息联络员,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完善信息工作任务责任制度,做到任务有分工,工作有落实。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作者:佚名 来源:东莞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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