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实验室检验能力。自1月29日始,山东省平邑县质监局积极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实验室比对活动。
此次比对考核具体的要求为:一是参加比对试验的单位,在比对试验期间不得相互询问检验结果,不得以任何方式伪造检测数据;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比对试验工作未结束前,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验证样品的有关信息。二是检测完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检测结果及原始记录如实报送到该局业务科备案,并作为食品企业年审换证的一项重要依据。
此次比对考核工作的开展,必将提高检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产品出厂检验的有效性,“平邑造”食品将更加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