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2009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中,经社会各界代表评议并经县委、县政府审核确认,黑龙江省明水县质监局被评为群众最满意单位。
该局在强化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全方位的质监服务,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深受企业和社会好评。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服务招商引资企业先进单位。在抓行风建设方面,该局始终保持着行风评议期间的认真态度、自律精神和工作和工作干劲,一是坚持推行行政承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对外通过媒体向社会质监工作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办事程序、举报投诉电话等,对内设置办事公开栏、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了规章制度汇编,严查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三是层层实行定责问责制,组织纪检监察人员,采取定期回访和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大对执法和服务行为的监督力度,督促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和行风作风建设的规定,规范工作、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几年来,全局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切实维护了“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与此同时,质检所、计量所和稽查队三个单位,在全县重点窗口单位“端正行业作风、规范职务行为”民主联评活动中,取得了第四、第五和第六名的好成绩,彰显了质监系统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