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新泰市以行政服务中心为平台,创造性地把标准化引入到行政服务领域,创立实施行政服务标准化,实现了基层政府管理高效化、运行规范化、服务标准化。2008年9月4日至5日,山东省质监局、山东省监察厅、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在新泰召开了全省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场会,推广新泰做法;2009年9月,国家行政学院和复旦大学到新泰考察调研,复旦大学行政管理学院将新泰创建的行政服务标准化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课堂教学;山东青岛社会科学院教授刘同昌调研撰写的《一项技术标准优化引发政府行政服务革命——关于山东新泰行政审批服务“全程标准化”解读》,被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组委会评为“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优秀征文”;2009年11月10日至14日,新泰作为中国代表团7个成员单位中唯一的县级政府,应邀参加了在哥伦比亚波哥大举行的第三届国际电子政务理论与实践交流会,向世界各国介绍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经验。
新泰市于2003年6月组建行政服务中心,将全市49个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部门全部进驻“中心”开展“一条龙”服务,集中办理审批服务事项401项、收费事项124项。2005年,新泰市立足建设服务型政府,打破常规,将标准化引入行政服务领域,创建实施了行政服务标准化,建立了服务基础标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管理标准和服务工作标准4大支柱体系、17个子体系和551项标准,做到了“岗岗有标准规范,人人按标准履职”,实现了 “有人就有工作标准,有物就有管理标准,有事就有质量标准”,达到了行政服务“覆盖无缝隙,过程无障碍,沟通无距离,执行无差别”。
新泰市在行政服务标准化方面的成功实践引起了广泛关注,北京、湖北、安徽、福建、江苏、河北、河南、浙江等省(直辖市)的60多家单位、500多人次先后到新泰考察学习。2008年12月30日,新泰市行政服务中心起草制定的五项地方标准开始在全省实施,填补了全国行政服务领域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规范的空白。他们承担的《行政服务标准体系构建研究》、《行政审批服务规范研究》两项科研成果,于2009年7月4日顺利通过了山东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鉴定,评审专家认为两项成果“具有鲜明的方向性、样板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创新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2009年,新泰又将行政服务标准化在全市各级各部门中全面推广,引领了基层政府管理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提高了行政效能。新泰实施行政服务标准化以来,创立了企业设立登记“一表通”、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一表通”和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一费制”等新型服务机制,在“城中村”开发改造等工作中实行联合审图、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变以往平面串联服务为立体并联服务。全市69.4%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了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85%的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以内,提前办结率达96.5%,在承诺时限内的办结率达100%。2968家企业通过标准化办理投资审批手续,平均审批服务时限提前4.5个工作日以上,提前投产增加产值2.7亿元,增加利税5400万元。
二是规范了行政行为。行政服务标准化明确界定了政府各部门的具体服务内容和程序,每个行政服务环节和细节都有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价、可监督的标准,有力解决了行政服务因人而异、差别服务、权力寻租等问题。新泰市创建实施行政服务标准化以来,全市年均办理审批服务事项12万件以上,群众评价满意率始终保持100%。
三是促进了廉政建设。每个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工作程序、办理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都按照服务标准化要求得到了全面规范,服务过程的每个环节都有记录,通过电子网络全程监控,行政监督由事后监管变为事前预防和全程监管,保证了政府服务规范、合法,为政府工作人员创造了廉洁自律的良好平台。实践证明,凡是纳入标准化管理的,无一例腐败案件发生。
四是促进了科学发展。新泰通过创建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打造了“政务e站,服务无限”省级服务名牌,树立了政府良好惠民形象,优化了发展环境,直接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市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保持山东省前5名,在山东省“投资环境十佳县市”和“最具发展潜力十佳县市”中排名均列第一位,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暨科学发展百强县市评比由2003年的第45位提升至目前的第25位,还先后荣获“中国十佳和谐县市”、“中国最具创新力城市”等称号,形成了新泰“科学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