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三明市质监局特安监察人员在市区一家新建的工业气体充装站检查时发现,该充装站在尚未取得气体充装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氧气充装,且充装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一些安全保护装置、安全附件也不符合要求,检查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站下达指令书责令停止充装,对该充装站相关设备进行了封存扣押并立案查处,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12月初以来,三明市质监局按照福建省质监局组织开展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通报相关案件:漳州市发生一起氧气瓶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单位未取得氧气气瓶充装许可擅自充装氧气,违反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并结合气体充装站年度监督检查,迅速开展全市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全市各类气体充装、检验站30余家,对这些气体充装、检验单位的许可情况、资源条件、体系文件修订情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档案建立情况和相关记录、有无充装超期瓶、报废瓶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同时制作专用的检查表,详细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并逐项进行评分,对得分达不到要求的充装单位,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充装超期、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的,予以严厉查处,从而切实保障我市气瓶使用安全。